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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用气体工程施工注意事项

上传时间:2022年04月27日 浏览:3062

  医用氧气供应源站房的设计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,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。规范的规定应纳入医院的总体设计。

  2.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组应设置在独立或相邻的建筑物内。地下或半地下建筑不得设置医用氧汇流排间。

  3.医用氧气源站应布置为独立单层建筑,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。如果与其他建筑物和结构相邻,相邻的墙体无门、窗、洞的防火墙,耐火极限不小于1.5小时,车站应至少设置一扇直达室外的门。外壳结构上的门窗应向外打开,不得使用木材、塑料钢等可燃材料。

  4.输氧量超过60m3/h的医用氧过60m3/h的医用氧筑物,与其他建筑物相邻时,应符合本规范第4.2.42条的规定。

  5.输氧量不超过60m3/h的医用氧汇流排间可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附近的外墙上,耐火极限不低于1.5h的墙体和丙级防火门应与建筑物其他部分隔开。

  6.医用液氧储罐及输送设备液体接口下方5m范围内的地面为不燃材料;机动输送设备下方的不燃材料地面至少等于车辆的全长。

  7.医用氧气焊接绝热气瓶。医用氧气瓶的汇流排放室不得与医用空气压缩机相同。真空系统或医用分子筛氧机位于同一房间内。

  8.医用氧气瓶汇流排间。医用氧气焊接绝热气瓶供应的氧气储量不得超过24小时。窗玻璃应采取白漆等措施;地板应光滑、耐磨、防滑、冲击,不得产生火花,并应防止瓶倒的设施。

  9.医用氧气(包括液氧、富氧空气)设备、管道等应配备导静电接地装置,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。

  10.医疗气体工程氧气供应源的供电应同时接入医院应急备用电源;医疗富氧空气及其备用机组的供电应同时接入医院应急备用电源。

  11.给排水、照明、电气要求应符合《氧气站设计规范》GB50030的规定。

  12.医用液氧储罐站应设置防雷接地,接地装置应符合《建筑防雷设计规范》GB5057的规定。

  13.空气储罐和医用液氧储罐本体应有标志和警示标志,周围应设置安全标志,液氧站应设置单独的围栏或围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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